顺德企业(个人)捐款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
企业或个人通过顺德慈善会捐赠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款项,凭顺德慈善会开具《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》,可享受税收扣除优惠。具体的税收扣除优惠限额为:企业的年度利润总额的12%;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%。
一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哪些优惠?
一、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,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,在年度利润总额12%以内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年度利润总额,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。
二、个人通过社会团体、国家机关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,按照现行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。
三、所称的“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”,是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》规定的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,具体范围包括:
(一)救助灾害、救济贫困、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;
(二)教育、科学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事业;
(三)环境保护、社会公共设施建设;
(四)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。
——摘自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》
二、慈善捐赠相关税收政策有关计算公式
适用于个人=应纳税所得额×30%
适用于法人单位=年度利润总额×12%
允许扣除的捐赠额=实际捐赠额(≦捐赠限额)
应纳税额=(应纳税所得额-允许扣除的捐赠额)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
某企业2009年捐赠100万元,其2009年利润为1000万(未扣除捐赠的100万元),根据“公益性税前扣除优惠政策”,该企业税前扣除的优惠额度为120万(1000×12%)。因此,该企业所捐赠的100万元可以全部在所得税前扣除。
杨先生每月工资薪金收入5000元。2015年5月份,杨先生拿到工资后,将400元通过顺德慈善会捐赠,顺德慈善会给杨先生开具了捐赠专用发票。
当月,杨先生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捐赠限额=(5000-3500)×30%=450(元)。杨先生实际捐赠金额小于捐赠限额,因此杨先生所捐赠的400元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。
捐赠限额:
1、企业捐赠
2、个人实例